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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将建五级化学事故应急体系

2004-09-06

  据了解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主任张海峰表示,我国将建立国家、省、地级市、县和企业五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。

  张海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上说,国家将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,整合现有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、医疗卫生、环境保护、交通、铁路、民航等应急救援力量,实现对化学事故快速响应和高效救援。

  信息来源:hc360慧聪网化工行业频道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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